1月30日,山東省工信廳網站發(fā)布《山東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 銀保監(jiān)會山東監(jiān)管局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國家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視,根據轄區(qū)內新材料企業(yè)情況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yè)按照工信廳聯原函〔2023〕10號文件要求積極申報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貼。申報形式采用線上申報,網址https://xclcygx.miit.gov.cn。平臺使用方法見申報平臺首頁的《新材料產業(yè)資源共享系統(tǒng)用戶手冊》。各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銀保監(jiān)分局要嚴格把關,按照《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指引》有關要求,認真做好初審工作,現場核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杜絕騙保騙補等行為,確保財政資金使用效果。初審意見(含申報匯總表、推薦單位初審意見表)請于2月15日前報送省工信廳。
今年1月份,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銀保監(jiān)會辦公廳聯合發(fā)布關于開展2023年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稱,生產《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1年版)》內新材料產品,且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的企業(yè),符合首批次保險補償工作相關要求,可提出保費補貼申請。
承保保險公司符合《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保監(jiān)發(fā)〔2017〕60號)相關要求,且完成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產品備案。
通知明確,申請保費補貼的產品應由新材料用戶單位直接購買使用,用戶單位為關聯企業(yè)及貿易商的不得提出保費補貼申請。原則上單個品種的保險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
根據通知,已獲得保險補貼資金的項目,原則上不得提出續(xù)保保費補貼申請。用于享受過保險補償政策的首臺套裝備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
同時,通知明確,申報2023年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還須提供省級及以上產品質量管理部門認可機構、中國新材料測試評價聯盟檢測機構成員中第三方機構、用戶企業(yè)認可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產品專利、專利授權書或其他關于知識產權的承諾等。(來源:山東省工信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