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部署,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縣(市)支行,相關職能上收至地市分行,對邊境或外貿結售匯業(yè)務量大的地區(qū),采取地市分行派出機構方式履行相關管理服務職能。2024年5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190個縣域派出機構掛牌。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縣域派出機構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實施好轄區(qū)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做好人民幣發(fā)行、流通管理,經理國庫,金融支持鄉(xiāng)村振興,跨境人民幣和外匯管理等各項工作,全力服務經濟高質量發(fā)展。(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