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據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官網消息,淄博金財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下稱“淄博金財資產”)持有的鑫周物流(山東)有限公司(下稱“鑫周物流”)51%國有股權擬對外轉讓,正在征集意向投資方,掛牌起止日期為8月16日至9月12日,轉讓底價為0.01萬元。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淄博金財資產為國有獨資企業(yè),公司此番擬以100元的底價出清鑫周物流51%國有股權,究竟出于何故呢?
原股東不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掛牌信息顯示,鑫周物流成立于2021年9月10日,注冊資本金為11000萬元(實收資本0萬元),注冊地位于淄博市周村區(qū),經營范圍包括國內貨物運輸代理、裝卸搬運、停車場服務、土石方工程施工、運輸貨物打包服務、道路貨物運輸站經營等。公司職工人數為3人。
該公司共有兩名股東,其中,淄博金財資產持股比例為51%,蘇泰(山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49%。
經審計的財務數據顯示,2023年度,鑫周物流營業(yè)收入為0,凈利潤為-13.29萬元;截至2023年底,鑫周物流資產總額為80.06萬元,所有者權益為-52.35萬元。近期財務報表顯示,2024年上半年,鑫周物流營業(yè)收入為0,凈利潤為-5.95萬元;截至2024年6月底,鑫周物流資產總額為75.13萬元,所有者權益為-57.69萬元。
根據資產評估結果,以2024年6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鑫周物流凈資產賬面價值為-57.69萬元,凈資產評估值為-65.79萬元。此次轉讓標的對應的評估值為-33.5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掛牌信息中,“標的企業(yè)原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一欄顯示為“否(不放棄)”,這意味著,持有鑫周物流49%股權的蘇泰(山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或將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企查查的信息顯示,蘇泰(山東)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位于淄博市周村區(qū),注冊資本6000萬元,公司股東為8名自然人,實際控制人為周顯。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產業(yè)園運營管理及開發(fā)、招商服務、商業(yè)及產業(yè)項目策劃、房地產開發(fā)及銷售等。
淄博金財資產為國有獨資企業(yè),控股股東為淄博市周村區(qū)財政局。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冊資本為4.50億元,經營范圍包含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土地整治服務、園區(qū)管理服務、市政設施管理、汽車租賃、住房租賃、建筑材料銷售等。2023年,公司實現營業(yè)總收入11.23億元,利潤總額1.03億元;截至2023年底,公司總資產為129.35億元,所有者權益為40.42億元。
那么,淄博金財資產為何要轉讓鑫周物流51%國有股權?8月19日,淄博金財資產相關人士對經濟導報記者表示,“這屬于公司的戰(zhàn)略調整舉措,標的公司的業(yè)務一直沒有正常開展,公司方面也打算將這部分資產進行剝離。”
應充分研判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擬轉讓股權事宜,涉及標的企業(yè)認繳注冊資本尚未實繳的情況。
對此,為避免相關法律風險,轉讓方在交易條件中設定: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若被確定為受讓方,同意受讓標的企業(yè)51%股權后,承接履行轉讓方未實繳出資義務。如受讓方違反實繳出資義務,導致轉讓方被標的企業(yè)、標的企業(yè)其他股東、標的企業(yè)債權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違約或賠償責任的,受讓方應向該等主體直接承擔相應的違約及賠償責任,轉讓方不再對51%股權的未實繳出資部分承擔連帶及補充責任。若轉讓方承擔相應違約及賠償責任的(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商譽損失等),有權向受讓方足額追償。
“即便如此,國有企業(yè)轉讓未實繳注冊資本的企業(yè)的股權,這種行為還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因為新《公司法》對資本金實繳作出了較為嚴格的規(guī)定。況且,本次擬轉讓股權對應的未實繳注冊資本金為5610萬元,金額還是比較大的,即使約定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足額追償’,受讓方也需要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才行!蹦戏揭患胰痰幕鸾浝韲砾i對經濟導報記者分析,國有企業(yè)在轉讓未實繳資本金的企業(yè)的相關股權時,應充分研判風險并制訂相應措施預案。
今年6月底,聯合資信出具的淄博金財資產2024年跟蹤評級報告顯示,淄博金財資產作為周村區(qū)主要的基礎設施建設主體,主要負責周村區(qū)范圍內的供熱業(yè)務、基礎設施和保障房建設等業(yè)務。跟蹤期內,該公司在資金注入、股權注入及政府補助等方面持續(xù)獲得有力的外部支持。
比如,2023年,淄博金財資產收到周村區(qū)財政局注入資本金0.34億元,收到周村區(qū)國資局無償劃入淄博鼎晟投資有限公司股權0.91億元,收到政府財政補貼1.94億元。
不過,聯合資信注意到,截至2023年底,該公司存貨、合同資產和其他應收款合計占資產總額的比重為60.52%,對資金占用明顯;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建保障房及基礎設施項目未來合計尚需投資27.84億元,存在一定的資本支出壓力。